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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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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驳回复审
一、基础知识

      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我司复审代理内容
 
      1.代委托人提出复审请求
 
      专利申请过程中,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驳回决定》不服的,在驳回通知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代委托人提出复审请求,并代为进行复审理由的撰写和/或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
 
      2.复审答复
 
      提出复审请求后,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复审通知书》,结合委托人意见,代委托人进行复审阶段的意见陈述撰写和/或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并在必要时代委托人参加口头审理。